
致曼加拉尼洛伊·婆罗门僧的信
时间:1966年5月16日
地点:纽约
我亲爱的贞守生Mangalaniloy,请接受我对您本月11日来信的衷心问候,内容已仔细阅读。您渴望来西方国家的强烈愿望非常值得赞赏,因为圣帕布帕德曾寄予厚望,要在世界的这些地区传播圣茹阿帕和茹阿古纳特的福音。同时在世界的这一地区传播圣柴坦尼亚·玛哈帕布的文化也有广阔前景。美国人对东方文化和哲学怀有极大的尊重,许多所谓的东方智者利用这一机会仅仅为了谋生而利用他们的情感。自从我来到这个国家,我已游历了许多地方,特别是Butler、费城、匹兹堡、波士顿、Monroe等地,到处都看到人们普遍对东方文化怀有极大尊重,大多依恋哈他瑜伽体系的体操方法。但如果我们能在纽约开设一个中心,奉爱瑜伽体系必将受到他们的高度赞赏。怀着这一目标,我尝试让同门兄弟们联合起来,以合力在外国进行传教工作。我先找了Kesava·玛哈茹阿佳,然后是Bon·玛哈茹阿佳,接着是Tirtha·玛哈茹阿佳,但至今未从他们任何一人那里获得合作。因此当我正安排返回印度自行尝试时,收到您这封令人鼓舞的信是一个吉兆。我很了解您,记得大约八九年前我们在温达文见过面,我在您当时位于Ranganatha神庙后面的玛塔中吃过帕萨旦。也许您也看过我的刊物《回归首神》。我认为如果您来此,应带着切实可行的计划;令人鼓舞的是,您表示愿以充分合作的态度在我的指导下工作。您将高兴地得知,我曾与坎普尔的Sir Padampat Singhania通信联系——他此前就认识我——商讨在纽约建造茹阿达·奎师那神庙之事,他同意只要获得印度外汇批准,就很好地承担这项工作。圣Tirtha·玛哈茹阿佳承诺通过会见总统和财政部长协助我获得外汇批准,因为据说他对他们有一定影响力。自1966年1月以来,我一直与施瑞帕德·Tirtha·玛哈茹阿佳保持通信,但他最近的来信令我非常失望。现在他要求我返回印度,与加尔各答外汇管制局副局长共同努力争取批准。圣Tirtha·玛哈茹阿佳明确向我保证,提交拟建神庙的规划和开支后,外汇将获得批准。但这一信息并未给我太大鼓舞。因此我恳请您立即向加尔各答印度储备银行外汇管制部副局长查询此事,获取确切信息。如果信息与圣Tirtha·玛哈茹阿佳的陈述一致,请告知我应遵循的程序。这是我国外旅行中非常重要的事项。如果能在纽约开设一个中心,就有巨大潜力不仅在美洲,而且在欧洲、日本、中国和许多其他地方开设更多中心,以实现圣帕布帕德和圣柴坦尼亚·玛哈帕布的愿望。这纯粹是传播印度文化的文化项目,如果印度教徒没有如此传播自己文化的空间,那么独立又有何意义?这些要点必须提出,我认为必须有这样的文化宣传的规定,因为政府有其文化部,并为此花费数百万上亿的资金。请首先为此努力,如果我们成功获得批准,其他事情就会自动跟进。希望您理解这一想法,因为您在使命中做过许多实际工作。我只想知道外汇管制局副局长是否确实有权批准用于在外国开设印度教神庙等的外汇。据我所知,施瑞帕德·Madhava·玛哈茹阿佳有时也去见总统,因此他必定通过这些偶尔的访问非常熟悉情况。我认为他也能在这方面帮助我。无论如何,让我们在这方面为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而合作。不仅您本人,还有许多其他印度人也准备来此协助我,但我认为对我国的短暂访问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必须有一个活动中心,要么建立我们行动路线上的庙宇,要么建立像茹阿玛·奎师那传教会那样的组织来进行这种文化工作。无论如何,您自愿提供合作是非常受欢迎的,我将其视为圣帕布帕德在此伟大冒险中的帮助。如果我在此地再停留一段时间,只要您愿与我充分合作,我定会按您所愿邀请您。就个人而言,我可以在1966年9月为您办理担保,但我的签证将于1966年6月30日到期。因此如果情况有利,我将尽力延长签证至所需期限;否则我将在上述日期后返回印度。我的停留现在将取决于您在印度目前给予的良好合作。同时我也在此努力尝试可能的途径。在此地传教和在印度的方式完全不同。在此地您无法进行任何募捐。同时开支也非常高昂。我在此支付房租每月100美元,相当于印度汇率500卢比。此外,我和Mr. Paul两人的日常开支为4美元。Paul全心投入我的工作。但我们通过周一、周三、周五的聚会获得一些捐款,届时我们按照常规节目进行桑克尔坦和《博伽梵歌》或《圣典博伽瓦谭》的讲座。如果您前来,将对我是巨大帮助,前提是您同意在我的指导下工作。更多详情下次再谈。希望您一切安好,盼早回复。
您真诚的,
A.C. 巴克提韦丹塔·斯瓦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