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47年10月21日
地点:加尔各答
信件名:致阿斯加酿酒厂的信
收件人:阿斯加酿酒厂
收件地址:加尔各答,印度
尊敬的先生:
我们已决定在贝兰普尔适当地点开设上述实验室的分厂。我们正安排联系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为医药目的持有和使用精馏酒精的许可证。但在我们最终做出决定之前,我们想向贵方询问,是否可以从贵厂获得足量的精馏酒精。
持此信者是我方信使。若您能通过信使告知以下几点,我们将不胜感激。
- 每月能否从贵厂获得100加仑的精馏酒精。
- 贵厂是否全年都进行精馏酒精的生产。
- 贵厂精馏酒精的通常浓度。
您真诚的,
维玛尔顿实验室有限公司 总负责人
阿拜·查兰·德
